许长安

朱白二位先生的观众朋友 / 纪念日玩家

【巍澜衍生】【迟瑞×冯庸】百年好合(一发完)

写故事的途中一度写不下去。

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心太狠了,虐得太重了。

只是他们在那个年代里,这样的结局已经算得上是HE了吧。

全文1W7,写的中间断了很多次,最近三次元太忙了,脑洞开到哪里就写到那里,细节经不起推敲

你们看得过瘾我就开心啦

对了我还要推荐一首写的过程中单曲循环了398次的BGM:容小姐的《小小》

好了这次终于早点更了

我终于可以下班回去休息啦

晚安啦 :)



1.

      冯庸第一次见到迟瑞的时候,他正坐在比他还要高的书桌前面练字,脸上挂着没来得及擦干净的泪花,眼睛里还盈着亮晶晶的眼泪,小孩的嘴巴往下撇,小小的眉头拧成一块,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

      阳光跳跃着落到他白净的脸上,像作画似的给他的鼻梁和睫毛打上了几道阴影,眼睛还闪着光,漂亮得有点不真实。

      原本只是路过的冯庸一时也没忍住就跑上去,把刚从大人手里得到的绿豆糕捧到那个小瓷娃娃面前。

      一向被全家老小宠坏了的小少爷冯庸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安慰别人,冯老元帅看到了估计会老怀欣慰吧。

      只听得小少爷奶声奶气地说,“好了你别哭了,绿豆糕给你好了,女孩子家家的哭起来难看死了。”

      小瓷娃娃那颗泪珠终于掉了下来,边抽搭着边含糊不清地说,“我不是,不是女孩子……”

      “怎么会,你长得就是一个女孩子啊。”

      “我不是!”小瓷娃娃大声地争辩,声音里还带着浓重的哭腔。

      “你是!”小少爷更大声的反驳。

      ……

      好吧,小少爷其实还没有学会安慰人。

 

2.

      迟瑞从学校回来,路过一个卖糕点的小摊档,车子刚刚开过,他就让司机停下来,下车跑到摊档前面,买了几块绿豆糕,不动声色地揣进兜里。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自家少爷那个小动作,会心一笑,又是给小冯公子买的,自家少爷不喜甜,摆放在书桌的那一小盘精致的糕点,最后大多都是进了小冯公子的肚子里的。

      他只道是这两个小孩子的感情特别好,毕竟从小一起长大,有什么都会照看着对方,闯祸了也一个比一个积极地抢着要背锅,无论去到哪里都形影不离,却不曾知晓,那些光明正大的互相维护底下到底藏了多少不可明言的小心思。

      迟瑞进门的时候,迟老夫人正坐在前堂,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东西,边看,脸上边露出欣慰的笑。

      “奶奶,我回来了。”迟瑞走到奶奶面前,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

      “瑞儿回来了啊。”迟老夫人从相册里回过神,脸上挂着慈祥又和蔼的笑,语气也是宠溺的,“快到奶奶这里来。”

      迟瑞应了声好,又走到迟老夫人旁边,脸上的表情也是少有的柔软。

      迟老夫人宠爱地用手摸了摸少年的脸,又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咱们瑞儿都长这么高了啊。”

      迟瑞站在原地,雪白的耳垂红得通透,对这种长辈突然而至的关怀有点不知所措。

      迟老夫人见状也不忍心再逗这个脸皮薄的孩子了,笑笑着说,“小庸在书房里等你好久了,你快过去吧。”

      迟瑞应了声是,脚下的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

 

      刚推开书房的门,一个瘦小的身影忽然撞到怀里,迟瑞往身后退了几步才稳住了身子,嘴上责怪道,“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要是摔着了怎么办。”

      握在腰上的力度却没减半分。

      “那我想哥哥了嘛。”冯庸的声音隔着布料传过来,迷迷蒙蒙的显得有点不真实,尾音却是上扬的,带着无意识的亲昵,“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呀,我都回来好久了,祝先生又拖堂了吗。”

      “没…没有啊。”刚刚散下去的粉色漫天盖地地卷土重来,脸上也染上了一片绯红。

      “没有?”冯庸从那人怀里抬起头,目光狐疑,神情夸张,“那你脸红什么?是不是瞒着我什么事情了?”

      “没……”

      “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见到了别的姑娘,你喜欢别家姑娘了!”冯庸不依不挠,眼睛里也配合地蒙上了一层水汽,“我的哥哥喜欢别人了……”

      “我给你买了绿豆糕。”迟瑞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裹完好,甚至还能闻得到香气的小纸包,又低下头不说话了。

      “哦,你早说呀。”冯庸收敛起脸上欲哭的表情,一手夺过了那个小纸包,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六块绿豆糕,颜色翠绿,鲜嫩欲滴,还散发着清香,他看向那个低着头站在原地,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那样的哥哥,把手里的绿豆糕轻轻地放在桌子上,眉眼弯弯地凑上去,“好啦,我开玩笑的,哥哥怎么这么开不起玩笑呀。”

      冯庸的眉眼生得极好,剑眉星目,鼻头生得圆润精致,轮廓分明的嘴唇,右边嘴角上方还有一颗浅褐色的小痣,是甜的,迟瑞想,在亲吻的时候他特意尝过了,他不喜欢吃甜食,但是这个甜甜的小家伙,却好像怎么都不会腻。

      小家伙正用自己的手指轻轻地碰着自己脸上几乎快要烧起来的温度,然后在脸颊处,落下了一枚亲吻。

      迟瑞觉得自己的脑袋里面好像有根什么东西崩掉了,当他靠着仅剩的理智回身把门关好,然后又仔细地上了锁之后,便把那个调皮的小家伙困在了门板和他之间,仔细地用自己的唇,描绘起那双肖想已久的唇。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对这个自幼一起长大的弟弟有这种心思的?

      或许是那时初见吧,粉雕玉琢的小团子,看起来那么小小一团,小手掌里捧着一块青翠欲滴的小糕点安慰自己,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准哭。

      声音细嫩又好听。

      迟瑞从小就生得好看,眉眼精致,皮肤吹弹可破,被人叫小姑娘的时候多了去了,每次被这样叫到的时候都会气呼呼地反驳,但是许是小团子长得太可爱了,他竟然没有觉得生气,他只是很认真地反驳了,我不是女孩子。

      你是!小团子大声地反驳。

      好吧,你以后就会知道的。

      又或许是稍长大一点,迟瑞已经到了要去学堂的年纪,但是小冯公子还是小小的一团,碰到夏天就跟着了火一样待不住四处疯跑,然后被冯老元帅派过来的人抓回去,冯家上下都拿这颗小团子没辙,而迟瑞只说了一句,你在家乖乖等我回来哦。

      那颗小团子便乖乖地在书桌面前坐了一个下午。

 

      那年迟瑞不过十二三岁,刚刚长成了一个小青年,夜里睡觉的时候都能听到骨节在生长的声音。

      学堂的先生教,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又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他已经长大了,男女之间的情爱之事也见过不少,班上的那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和那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总爱在下课后偷偷地把手牵在一起,只是碰一下,又放开,便像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那样。

      那个麻花辫姑娘一定没有冯庸的手软。迟瑞想。小家伙几乎没有做过家务,没有沾过阳春水,生得水嫩又柔软。

      可是为什么会想起冯庸呢。

      又是为什么,还会梦到他啊,而且还是…没有穿衣服的。

      迟瑞第二天早上轻喘着醒过来的时候,手指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具美好躯体身上的温度,他脸上的潮红没来得及去掉,感受到两腿间熟悉的黏腻感,更添了几分羞赧。

      这不应该啊。

      他是你的弟弟啊,迟瑞。

      可是也没有谁跟他说过,不能对弟弟肖想那种事情啊。

 

      迟瑞很苦恼,但是他脸皮薄,跟着学堂那位萧先生身后走过了两间教室,都没能鼓起勇气开口。

      倒是萧先生先回过头,笑眯眯地问,“迟瑞有什么想要找先生的吗。”

      于是他的脸一瞬间红透了,低下头支支吾吾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先生…你知道……什么是喜欢…一个人吗…”

      “喜欢一个人啊,你会恨不得自己的眼睛都能分一只放在他身上。”

      无论人有多少,只要他出现,迟瑞就能第一眼发现,无论他去到哪里,总能第一时间找到。

      “会整天都想着他,睡觉也想,吃饭也想,喝水也想。”

      他有没有好好吃饭,是不是又顾着玩没有好好喝水,睡觉的时候是不是又不老实了。

      “你会想跟他做天下最亲密的事情,别人都不可以做的那种。”

      嗯,赤身裸体的小团子,眼角红红地躺在自己身下,然后跟自己分享嘴里的同一颗糖。

      “你会想要跟他共度余生。”

      余生有多长?

      迟瑞不知道。

      但是如果未来没有那个人,应该也无所谓多长吧。

      “先生,那如果……”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跟我一样,有着一样的性别呢。迟瑞踌躇着,却始终没有把那句话说出口。

      “迟瑞,在爱面前,所有的困难和阻碍,都不算什么。”

      萧先生看着迟瑞,目光坚定,语气不容置疑。

 

      发现了自己有这种心思之后,迟瑞就开始有意无意地躲开了小团子。

      可是还是好想他。

      迟瑞让下人回绝了要进门的冯庸,却独自一个人在房间里想着小团子的名字自渎,释放出来以后,才发现刚刚喊着名字的那个人,就站在门口,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己。

      小团子会躲开自己了吧,原来那个一直以来对他很好的大哥哥,也是个这么龌龊的人,念着他的名字,去做那么羞于启齿的事情。

      迟瑞强装镇定地提起裤子,没来得及整理好身上的衬衣,就要走到门口把门关上。他已经做好小家伙会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然后转身离开的准备了。

      他告诉自己,要是冯庸这么做的话,你就躲开他,去参军也好,去迟家在外地的分店也好,一年不行就三年,三年不行就五年,这份感情总会慢慢淡掉的。总而言之,你不能勉强他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

      但是他的小团子抱住了他,踮起脚在他刚刚汗湿了还没有来得及擦干的额头上,神圣庄重地印下了一个吻。

      迟瑞呆呆地看着他,忽然想伸手碰一下那个人的眼睛,看看是不是烫手的,不然为什么他的眼睛会那么亮。

      我也喜欢你,哥哥。

 

      他们的关系里,冯庸向来是主动的那个。

      第一次亲吻,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赤诚相对,都是小家伙主动的。

      除了第一次吵架。

      在一起的第三年,他们之间吵了一大架。

      不是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因为迟瑞到学堂接放学的冯庸的时候,看到了那个人对着一个年轻干净的女孩子,露出了那种不设防的,仿佛会发光的笑。

      他跟她,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底下分享亲吻,可是他跟自己,却永远都不可能。

      他不是害怕,他只是觉得,自己那点自私的心思,太见不得光。

      整整两天,他们一句话都没说。

      第三天,小家伙在书房里堵住了正要往外走的他,眼眶发红,眼泪盈盈欲滴,声音有点哽咽,“哥哥你不要我了吗。”

      迟瑞的心口疼得说不出话来,他想狠狠地抱住小团子,想把他揉进自己的怀里,然后跟他说,才不是,我恨不得把你关在我的屋子里,想用锁链把你锁起来,不想任何人看到你,不想你对别人笑,更不想你跟他们说话。

      如果说出来了,你会怎么想。

      会觉得我很可怕吗。

      你对我毫无防备地敞开了最柔软的肚皮,我却想着把你抽筋拔骨,拆吃入腹。

      “你还没有跟别的女孩子在过一起,你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女孩子呢。”迟瑞慢慢地说,眼尾有点潮湿,不动声色地攥紧了身侧的拳头,“说不定你只是一时的新鲜感。”

      小团子红着眼眶跑开了,迟瑞蹲坐在地上,捂住一阵一阵发疼的胸口,沉默地泪流满面。

 

      放手吧,放过他吧,不要想着他好不好。迟瑞想。趁现在感情还没有那么深,一退应该就能退回到挚友的位置吧。

      迟瑞躲在不远处那颗树荫底下,看着曾经总是跟在自己身后朝着自己撒娇要吃点心的小家伙牵着那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笑容比六月的太阳还要灼热耀眼,他看着他们牵手,拥抱,甚至看着他们在街角隐秘的角落里悄悄地分享同一颗薄荷糖。

      这才是冯庸,这才应该是他,明亮耀眼,恣意张扬。

      而不是跟自己躲在树荫底下,泡在阴暗的角落里腐烂。

      这就是最后一次了,迟瑞躲在树荫底下,看着冯庸送完那个小姑娘回到家,然后转身离开,回到迟家,晚饭都没吃,裹着一身的寒气,把自己扔进了干燥柔软的被子里。

      这是你最后一次可以这么想着他。迟瑞这么想着,放任自己迷迷糊糊地坠入梦里。

      敲门声响起来,迟瑞迷迷糊糊地起来开门,刚刚还在梦里的人好像穿越了层层虚幻的假象出现在自己面前,笑得像一个能照亮黑暗的太阳,“哥哥,我跟女孩子在过一起啦。”

      迟瑞的眼眶有点酸涩,声音也因为刚刚睡醒的缘故有点嘶哑,“嗯,恭喜你啊。”

      “是啊。”冯庸眉目含笑,语气里甚至还带了些骄傲,“可是我还是最喜欢你了。”

      一定是小家伙的眼睛太亮了,亮得刺眼。迟瑞心里想。

      不然他怎么会一瞬间泪盈满眶。

 

      迟瑞松开怀里的小家伙,从漫长得几乎经历了一生的亲吻中回过神来,盯着小团子似乎蒙上了几层水汽的眼睛,没忍住又在他唇角的小痣上轻啄一口。

      夕阳的余光从窗外打进来,穿过桌面上堆叠着的书籍和那几块鲜绿欲滴的精美糕点,落在那对紧紧相拥的小少年身上,把他们的影子禁锢在地面上。

      他们的影子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好像永远都不会分离那样。

 

3.

      “哥哥,我爹爹最近想要把我扔到军营里去。”冯庸躺在迟瑞的大腿上,边吃着那人送到嘴边的剥好的葡萄,边含糊不清地说。

      “冯叔叔应该也是想要你多历练历练,毕竟东北军里无弱将,张家那个小公子已经早早地在军营里磨到了中校的位置,冯叔叔自然也是希望你能尽早接过他的位置的。”迟瑞的声音裹在夏天炎热的风里,竟然莫名地带出了一股让人心静的凉意,“张嘴,你最近指甲上总是有白点,我听学堂里的高先生说,这是身体里缺了什么造成的,你得多吃点水果。”

      冯庸懒懒地张嘴又吃了一颗葡萄,语气还是漫不经心的,“没关系的,管他缺了什么,我不还是长得那么高了,你看我还有‘小老鼠’呢。”

      说着便比划比划了瘦弱的小胳膊。

      “好好好,你说什么就什么。”迟瑞头也不抬,“张嘴。”

      冯庸一口叼过葡萄,囫囵几下就咽下去了,心情不无惆怅,“我当然也是想要去军营里的啊,我还想着说能为国家尽一分力,但是进了军营里,就不能跟哥哥一起去上大学,一起去念书,甚至不能经常见到哥哥了,那我会很想哥哥的啊。”

      迟瑞的耳尖悄悄地红了,小家伙说话永远都那么直白,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隐晦点。

      冯庸眼睛一亮,自然没有错过这个调戏的好机会,他伸手拈过一颗葡萄,一脸天真地问,“哥哥你要吃葡萄吗。”

      然后用牙齿轻轻地咬住那颗葡萄,眉眼弯弯地凑到迟瑞面前。

      迟瑞红着脸,身体却更诚实地直接迎上去,把那颗葡萄卷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又传回到小家伙的嘴里,小家伙把葡萄咬碎了,他们分享了一个葡萄味的亲吻。

      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亲吻,而且很美好。

      阳光正好,爱人在身侧。

      那个年轻的爱人还轻声地许诺了,“如果你需要我,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如果冯庸进门的时候没有过于心急地凑上去讨一枚亲吻而忘了关好门的话。

      如果他们不是太专注于那个亲吻而没有注意到门外的动静的话。

      这个亲吻本来应该是一个很美好的亲吻的。

 

      是谁先推倒了第一块骨牌。

      第二个倒下的人是谁。

      谁又会是那个最后倒下的。


      当迟老夫人把沈凌雪的照片放在桌子上,然后告诉自己她这周周末会到家里做客,让迟瑞推掉所有的约会的时候,迟瑞拒绝了。

      “这周周末教授要做一个研究,找了我做助手,我走不开。”

      “那就跟你的教授请假。”迟老夫人的语气很强硬,“就说家里有急事。”

      迟瑞皱着眉,“这个研究很重要,而且还关系到学期末的考试,我必须去。”

      “我说了,你必须在这!”迟老夫人的态度也很强硬。

      这二十五年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奶奶,那么蛮不讲理,那么固执顽固。

      又似是气极了,细微的青筋出现在额头上,一边还捂住胸口。

      老人家身体不好,不能动怒。

      于是他妥协了,让步了。

      只这一让,便退到了再也无法前进的地步。

 

      新兵入伍,都要封闭训练一个月才能加入正规的军营里。

      这是冯德麟定的军规,即使是冯庸,也不能例外。

      这一个月对于他而言,倒也不算难熬,他从小就是在军营里泡大的,经常跟着父亲到军营里,对这套训练的流程也熟悉。平日的作息都是跟着迟瑞调整的,素来便有早睡早起的习惯,再加上身体素质过硬,很快地就适应了。

      除了有点想哥哥,其他的事情都不算什么大事。

      一个月过去后,冯庸天生的自来熟性子跟新兵营里的人都混熟了,见他背着背包匆匆忙忙地往外走的时候还有人打趣地问道,“小冯公子要回去见女友了啊,走得这么匆忙。”

      冯庸回过头笑着回答,“是啊。”

      自懂事以来,没有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的,他想他的哥哥了。

 

      冯庸没等那辆过来接他的车,背起背包走着出发了。

      他满脑子只想着要快点见到那个人,然后就真的见到了。

      那个时候他正在那个玉器行里,仔细地挑着一个小玉坠。

      新兵营里发了微薄的工资,他又没有别的需要花钱的地方,便想给迟瑞挑一个小玉坠,刚好跟自己胸口前的那个凑成一对。

      玉器行里琳琅满目,冯庸几乎都挑花了眼。

      可是耳朵应该没事的。

      那个声音他熟悉得很,毕竟那个人在这一个月里不断地跑到他的梦里捣乱,有好几次他都恨不得直接从新兵营里逃回来,逃回到那个人的身边——

      保家卫国?别开玩笑了,保家卫国哪有他重要啊。

      那个声音说,“奶奶喜欢玉器,你要是想要给她买寿辰礼物的话,这个地方倒是不错的。”

      冯庸一开始觉得是自己先动的心,那双眼睛太好看了,里面还总是藏着水汽,他专注地看着你的时候你就会想要把自己的所有都双手奉上,哪怕他不要。后来发现原来他的声音也低沉好听,从小便在厚重木门背后的书斋里长大,身上沾染着满室书卷气,表面看起来是个文人,实则内里性子倔得要命,一旦下定了决心,九匹马都拉不回头。

      他回过头,对上那双漂亮的眼睛,然后才落在了旁边挎着他的手的女孩子身上,那句“哥哥”梗在喉头,出口的时候成了,“迟大哥,怎么这么巧啊。”

      他晒黑了,还瘦了。迟瑞想。小家伙没有他看着,一定没有好好吃饭,要么就是训练太辛苦了。他的脚边放着一个背包,这是刚刚从新兵营里回来?对了,今天刚满一个月了,他是应该回来了。他的手指上有一圈跟周围肤色明显不同的异样的苍白,他是不是受伤了,是不是缠了很久的绷带,回来之前才逞强着解开的?

      “冯公子?”沈凌雪惊喜地走上来,她与冯庸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那人站在灯火阑珊里,举杯微笑,带着世家公子独有的风流倜傥,“我们在你的成年宴会上见过。”

      见冯庸露出了不解的表情,她急忙地加上一句解释道。

      成年宴会?

      啊,是了。

      他想起来了。


      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也不怪他见到这个女孩子的第一眼没有认出来。那天将军府里热闹得很,冯老元帅的小公子成年,多少大家族们都想着要来送祝福,好攀上点什么关系。

      送过来的东西也千奇百怪,有西洋的放大镜,也有被雕成了精致样式的玉器玩意儿,大大小小的礼物几乎堆满了整个房间。

      冯庸坐在一堆礼物中间,目光炯炯地仰头看着迟瑞,眼睛里映着漫天的烟火,“哥哥,我成年啦。”

      那人笑得眉眼弯弯的,眼角仿佛噙着春风,“是呀,小冯公子长大了。”

      北方有佳人,一笑倾城,二笑倾国。

      更何况这个佳人还温柔得要命。

      “那哥哥给我准备了礼物吗。”小家伙毫不客气地摊开手掌,看着迟瑞有点不好意思地眨了眨眼,认命地张开双臂,“算了,你没有准备礼物也不要紧,你抱抱我我就原谅你了。”

      话音刚落,手掌心上就落下了一颗青翠欲滴的小玉坠。

      “这个,是给你的。”迟瑞的身上漫天的绯红,衬得眼里的桃花开得更盛,“也不是很名贵,我攒的钱就只买得起这个了,你……”

      冯庸站起来,张开手就把他抱得满怀,在他耳边轻声地说,“我喜欢,只要是哥哥给的,我都喜欢。”

      小家伙讲话的时候胸口会有轻微的震动,那股震动顺着他的身体又传到迟瑞的身体上,他抬手揽住,在那人耳边落下一颗亲吻,才说,“生日快乐啊,小家伙。”

      冯庸对那天的回忆只剩下了那个温柔至极的亲吻和那句再普通不过的祝福,漫天的烟火好像都落在了那个人的眼睛里,他没忍住亲了亲那双眼睛,感受到薄薄的眼皮底下的跳动。

      老天,他到底是拥有了一个怎么美好的人啊。

 

      但是那个人没有看向他,也没有打招呼,就像是没有看到自己那样。

      冯庸一边心不在焉地回应着沈凌雪,一边时不时地往旁边的人身上瞟,应付完了就钻回柜台边上仔细地挑选玉坠子,等不到几分钟,又背起背包偷偷地溜走了。

      他刚从新兵营里出来,直接就往迟家跑,连脸都没顾得上洗,一副风尘仆仆灰头土脸的样子。

      而沈凌雪穿着考究精致的套装,仪态大方,站在那个人旁边,两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对璧人。

      郎才女貌,赏心悦目。

      所以他落荒而逃了。

      而迟瑞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跟上来。

      他或许只是没有看到吧,冯庸心里想,他只是要陪那个沈小姐买礼物给迟老奶奶,当然得用心。

      可是他也走得太慢了。

      这都过去多少天了,他怎么还没有赶上来。

 

4.

      第一次被拦在迟家门口的时候,冯庸的心里莫名其妙就慌了。

      “迟老夫人交代过,这几日迟家不接外客。”

      原来我在你们迟家,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外客了啊。

      冯庸没有纠缠,他安安静静地坐在迟家门口的阶梯上,数到第二十辆路过的黄包车的时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从里面匆匆忙忙地走出来。

      迟瑞不喜欢穿西装,或许是他从小接受的就是学堂先生们的教育,念的是之乎者也,对于穿着考究的西装不太追捧,倒是对各式各样的剪裁得当的长袍如数家珍。

      这件藏青色的长袍是他最喜欢的,是那位苏州特别出名的老先生量身定做的,他本就生得白,偏暗的颜色反倒衬得他整个人会发光那样。

      冯庸站起来,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腿有点麻,站起来的时候身形晃了一下,险些摔倒。

      迟瑞及时收住了想要伸出去的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关切,“你坐在这里干什么。”

      “你们家门童说不接待外客,所以我就坐在外面等啦。”冯庸笑得眼睛弯弯的,声音明朗轻快,丝毫没有被忽略了的不快,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样,“原来白天路过这里的黄包车好多。”

      迟瑞的胸口忽然尖锐地疼了一下。

      你什么都不说,我又怎么能知道你有多疼。

 

      迟瑞要成亲了,新娘是那个跟他看起来就很般配的沈凌雪。

      而这个消息,冯庸是在下人的口中听到的。

      第二天,他就再也没有看见过这个下人了。

      冯庸知道是谁在捂住他的耳朵和眼睛。

      前几日,他跪在他的父亲面前,目光坚定地说,父亲,我喜欢迟瑞。

      他说,我人生里超过一半的时间都有他,我想跟他永远在一起。

      他说,您是我最尊敬的人,我特别敬重您,所以我很希望能得到你的支持和谅解。

      他说,可是您就算把我打死在这里,我还是会喜欢他,我爱他如命,我真的想跟他过一辈子。

      那个骄傲的孩子,就跪在亲生父亲面前,砰砰砰地磕了几个响头,每一下都发出沉闷的声响,硬生生地用温热的鲜血,浸软了冯德麟的铁石心肠。

      冯德麟把冯庸关在房子里,不准他出门。

      一日三餐送到房间里,然后又被原封不动地送出来。

      到第五天,冯德麟终于松了口,“这条路很难走,你既是走了,要受的苦,该挨的刀子,你都得自己一个人受着。”

      冯庸虚弱地笑了,嘴唇干燥得有点起皮,“谢谢爹爹。”

      他睡了一觉,打算起来就去跟迟瑞说,我的父亲已经同意啦,哥哥你看啊,我就跟你说了我能做到。

      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醒过来的时候满脸泪痕,然后又听得多嘴的下人说起,才惊觉原来那个不是梦,是预兆。

      冯庸去了迟家门口,蹲坐在门口,眼睛看东西的时候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雾,但是当迟瑞走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

      他等迟瑞送走了客人,然后才上前去,一下子没站稳,拽住了那人的袖子。

      这样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怨妇那样,冯庸心里想。

      他的声音听起来特别轻,“迟瑞,我能跟你聊聊吗。”

 

      书房里开着窗,刚下过雨的空气里混杂着泥土的腥味。

      冯庸坐在沙发上,两只手捧着杯子,像只小猫似的,小口小口地喝水。

      迟瑞皱着眉看着他。

      小家伙看起来很不好,刚从军营回来的时候晒得健康的肤色又成了近乎病态的苍白,额头有些还未消去的红肿,平时总是鲜红饱满的嘴唇干燥得起皮,只透出淡淡的粉色,他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嘴角的微笑看起来好像快要碎掉了。

      这才过去了多久,他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般模样。

      “哥哥……”

      “冯庸……”

      两人同时开口。

      冯庸笑着说,“哥哥你先说吧。”

      “不如我们算了吧。”迟瑞盯着书桌上那本翻了一半的诗集,不敢看向眼前人的眼睛,声音有点艰涩,“我要成亲了。”

      啪嚓。

      空气里好像有什么断掉的声音。

      冯庸闻言低下头,再抬起头的时候眼眶红得像是要滴血,眼睛里光慌乱地摇晃着,嘴角却还是上扬的,“哥哥你在开什么玩笑啊,不开玩笑好不好,我真的会生气的。”

      迟瑞低下头,不说话。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去军营里啊,那我以后都不去了。”

      “新兵训练营里好辛苦,我有好几次差点没撑下去,想跑出来给你打电话,可是我想起了你说过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全力,所以我就坚持下去了。”

      “可是我又特别想你,但是我只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鼻子,一边哭鼻子一边想你。”

      “哥哥你别生气好不好,我答应你以后都不会那么久不联系你了。”

      “求你了,你别不理我好不好。”

      “哥哥,你回答我一句话好不好。”

      小家伙的声音很嘶哑,他每说一句话就像是拿着一把小小的钝刀在迟瑞心上划,伤口不大,血流得不多,却疼得要命。

      他放在心尖上宠了十八年的人,他那么骄傲的小冯公子,他心爱的人,在自己面前低下头,卑微得像是门前那层台阶。

      任人随意践踏。

      迟瑞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挣开那人握住自己衣袖的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决绝些,“冯庸,你不是小孩子了,你应该知道,我们走不远,在一起也没有未来的。”

      我们相识十几年,在一起有快十年的时光,都一起走过来了,我生性多疑,有时候连自己都不信,却从不曾怀疑我们之间的情意。

      “你我迟早都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成家立业,为各自的家族传宗接代。”

      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子,她现在病重了,我怎么忍心违背她。

      “在一起时脑袋发昏说出来的话,谁会把它当真啊。”

      可我是真的有想过,要跟你共度余生的。

      “我只是说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我们一起穿西服,在众人面前大声地回答我愿意,好不好。

      “放过我吧。”

      余生没有你,好像有没有都无所谓了。

      迟瑞看着冯庸眼里的光一点点地碎掉,直到最后完全湮灭。

      长久的沉默是杀人的利器。

      “迟少爷,我先走了。”冯庸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嘶哑得仿佛瞬间苍老了十几岁。

      他离开的时候身形有些摇晃,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那盘点心,黏腻的糖粉撒到打开的书上,擦也擦不干净。

      迟瑞呆呆地坐在原地,盯着那人离开的背影,像个断了线的木偶,想嚎啕大哭,却始终流不出眼泪。

      他颤抖着举起手,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心脏便开始呼啦啦地漏着风。

 

5.

      迟家这几日内内外外都热闹得很,到处张灯结彩,挂上了喜庆的大红帐子。

      就连之前听说病得厉害的迟老夫人都奇迹般地好了起来,人逢喜事精神爽,她现在看起来红光满面的,哪还有半点生病的样子。

      人人都道迟少爷好福气,娶得督军的女儿,门当户对,貌美如花,还温柔似水。

      每个人都很开心。

      所以没有人会在意他到底开不开心。


      迟瑞站在门口迎来送往,迟家世代从商,朋友遍布五湖四海,有些是父亲在生时的挚友,不远千里的赶过来,他只能站在门口一个一个的接待,对那些或真诚或假意的祝福照单全收。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笑僵了的时候,看到了冯老元帅。

      迟家办喜事,请帖自然也是要派到将军府的。

      只是为什么那个人也跟着出现了。

      迟瑞皱紧眉,看着跟在冯德麟身后那个人影。

      他又瘦了,原本贴身的西服竟然显得有些宽了,挂在身上有种伶仃的美感。

      “迟瑞,恭喜你啊。”迟瑞忙牵过冯德麟的手,嘴上回了一句谢谢,眼神落在了那张熟悉的脸上。

      冯庸看着他身上大红的长袍,依旧是微笑着,眼角有细浅的纹路,嗓音低沉温柔,“迟少爷今日穿得真精神。”

 

      迟瑞打开那个精致的木盒子的时候,手都在抖。

      却在看清楚里面的东西以后,笑得眼角沁出了泪。

      没有人会比他更熟悉那颗绿色的吊坠,那是他在念书的时候挤出了空余的时间到小饭店里打工,攒够钱以后到玉器行里挑了好久才挑到的。

      然后在小家伙十八岁的时候送到他的手上,那人戴了五年,玉坠上仿佛都沾染了他的体温,他喜欢得很,把它当成了心头宝,除了洗澡,基本贴身不离。

      但是现在他把它送回到自己的手上。

      迟瑞从那人手中接过那个盒子的时候,其实就有了预感。

      小家伙站在自己面前,背部挺直,面容瘦削,声音很轻,“迟少爷,你今天真好看。”

      “……谢谢。”

      “你的新娘也很好看,你们很般配。”冯庸嘴角一直噙着笑,眼尾不声不响地红了,“盒子里面是你的新婚礼物,祝你们俩百年好合。”

      “只是晚宴我就来不及吃啦,不然就赶不上火车了。”

      “你要去哪里?”

      “我填了入伍申请,已经通过了,今晚就出发去南京。”

      “这么…快吗。”

      “不快了,中午出发,起码要第二天早上才能到呢。”冯庸抬手看看手表,又说,“我先走了。”

      “……好。”迟瑞低下头,用力地揉了揉干涩的眼眶。

      冯庸沉默了一会,在原地犹豫了好一阵子,才转身走了。

      到这个时候了还想着讨一个拥抱,未免也太无耻了。

      迟瑞抬起头,看着那个人孤零零地离开的身影,忽然很想冲上去抱住他,在他耳边说,你不走好不好,我们不分开好不好,我不成亲了,我就要你,管他什么道德伦常,传宗接代啊,我只要你,只要你一个就好了。

      但是他没有,甚至连打开这个盒子,都要悄悄地躲到远离人群的角落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对着里面的小坠子笑着泣不成声。

      我好像真的失去你了。

 

      时间的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只是人们把它跟某段回忆,又或者是某一个人牵扯在一起,于是时间才被赋予了各种含义。

      没有那个人,时间怎么过都是过,有个相敬如宾的妻子,日常的生活除了多看了几眼从南京传回来的有关那场战争的消息,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于是白驹过隙,三年就这么晃晃悠悠地过去了。

      对了,店铺里没有那么忙的时候,他会到将军府附近转转。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着什么,那个人现在正在遥远的南京,据说是在空军里服役,每日开着飞机在上面晃来晃去,遥远又没有安定感。

      所以又怎么可能在这里出现呢。

      对了,有一天他还刚好撞见了提早回家的冯老元帅。

      迟瑞正欲转身,老人却叫住了他,把他请进府里,还给他泡了一壶他最爱的碧螺春。

      正好奇冯老元帅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喝这种茶,就在他的口中听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

      “小庸说,你喜欢喝这种茶,便在家里囤了好多,他说想要你来的时候,就能喝到。”冯德麟喝了一口茶,状似无意地说。

      “小庸那孩子,从小到大就拧得很,我管得严,他在我面前总不肯服软。”冯德麟缓缓地说,像是陷入了回忆里面,“他只在我面前跪过两次,第一次是向我坦白自己的感情,第二次是求我带他去参加宴会。”

      迟瑞低下头,不动声色,握住茶杯的指节有些苍白。

      “他说,他不想错过他的婚礼,那是他最爱的人,他们说好一起面对着众人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失去了站在他身边的机会,但是这场婚礼,怎么能错过。”

      “我拗不过他,只得带他去了。”冯德麟没有看向迟瑞,语气轻松,就像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小庸特别死心眼,他认准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

      “迟瑞,他喜欢你,这是他自己做的决定,他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冯德麟轻轻地拍几下青年的肩膀,“你不必自责。”

      说完便站起身,没有看滴落在桌面上的明显的水渍,淡淡地吩咐一直站在旁边的下人,“茶有些凉了,去给迟少爷换壶热的。”

      客厅的人都走光了。

      迟瑞抬起手,轻轻地擦掉了脸上的眼泪。

      你在为了我们的未来勇敢,我却轻易地松开了你的手。

 

6.

      迟瑞再见到冯庸,是在冯老元帅的葬礼上,那个时候,时间已经飞快地往前跑了五年。

      迟老夫人上了年纪,行动不便,迟瑞代表了迟家前来吊唁。

      那人一身素白,跪在堂前,低着头,默不作声。

      他没有抬起头,但是迟瑞还是在进门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

      “节哀顺变。”路过那人的时候,迟瑞低声地说了一句。

      冯庸抬起头,眼眶红红的,嘴角溢出了苦笑,“谢谢。”

      什么时候,他们竟已生分至此。

 

      冯老元帅一生清风霁月,死后来吊唁的人也络绎不绝,等到人都散去的时候,窗外的月亮都已经升起来了。

      冯庸揉了揉酸疼的膝盖,还远远不到可以休息的时间,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打算到院子里抽根烟提提神。

      父亲的离开他早就有心理准备,他年轻时在军营里练了一身伤,年龄越长身体就越不好,近几年更是大病小病不断,所以当接到来自家里的电话的时候,他的心情很平静,甚至没有什么过多的起伏。

      他先去跟首长告假,然后回宿舍收拾好行李,坐上了最近一趟火车,颠簸了一天一夜,回到了这个已经阔别五年的家乡。

      他承认自己是在刻意躲开这个地方,十年的感情,十八年的相处,都已经融进了骨血里,每一次想起都得伤筋动骨一次,与其每日每次相见都重新撕裂一次,不如直接把盐洒在伤口上,还能期盼它好得快一些。

      都五年了,早就该痊愈了。

      他蹲在风口,刚刚点燃那根烟,那双天生含情的眼睛就出现在眼前,似乎是跟着火光出现的,那人好看的眉轻轻地皱着,“你什么时候开始抽香烟的?”

      “迟瑞?”冯庸稳了稳心神,压下心头忽然涌起来的酸涩,“你吓我一跳。”

      迟瑞只静静地看着他,飘散的烟雾飘到他脸上,他像是从梦里走出来那样。

      冯庸想,老天爷真的是偏心的啊,对某些人总是特别温柔。

      五年不见,他还是那个模样,甚至于眼角的细纹都没有,岁月似乎不曾在他身上走过,他还是当初那个温和谦良的公子。

      还是冯庸喜欢的模样。


      嘶啦。

      好像有什么裂开了。


      “你瘦了。”

      “啊?”冯庸在地上把烟头碾灭,抬起头看,眼睛映出了一轮弯弯的月牙。

      许是奔波了太久,加上一回到家里就忙东忙西,没时间收拾形容,冯庸现在有点憔悴,下巴有一圈乌青色的胡茬,额前有些碎发掉下来,遮住额头。只是即使在战场上打磨了几年,那双眼睛还是那么干净澄澈,看着人的时候似乎都能把人心里的龌龊事都倒映在眼睛里那样。

      于是迟瑞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你瘦了,冯庸。”

      冯庸站起来,看起来好像比起迟瑞来说还要高些,笑着说,“那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爱教训我。”

      迟瑞盯着眼前的人看,像是永远都看不够那样。

      “好了我知道我现在胡子邋遢看起来有辱斯文,可是我……”

      冯庸愣在原地,有点留恋地呼吸着熟悉的气息,然后才伸手回抱,把剩下的半句话揉进了那个拥抱里。

      “我好想你。”迟瑞的声音经过夜风,传到耳边的时候有点不真实。

      嗯,我也是。

      他等这个拥抱等得太久了,真的太久了。

 

      后来迟瑞回想起来,那短短的五天仿佛都是裹着蜜的,浮在空气里的气氛都甜得发腻。

      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去吃早餐,吃他喜欢的小馄饨,也点了冯庸最喜欢吃的牛腩面。

      也默契地绝口不提那些不应该提起的事情。

      他们在人烟稀少的街上牵着手,从路的这头走到那头,在墙角里寻到了那个熟悉的老婆婆,从她手里讨要了一碗豆腐花,然后一起分享。

      最后一天的时候,冯庸拉着迟瑞回去小时候念过的学堂探望以前的先生们。

      学堂里的一切好像都没有变过,只是那颗以前弱不禁风的小杨柳,现在迎风长得挺拔,仿佛是这个学堂的守护神那样。他们小时候最爱玩的滑梯,被涂上了鲜艳的颜色。

      “哥哥,你还记得那个时候你在滑梯上推我下来,结果把我的门牙都给摔掉了吗。”冯庸看着那个滑梯,忍不住开口。

      “我怎么记得好像是你想要推我下去,结果自己没有控制好摔了下去的吧。”迟瑞很认真地回答。

      冯庸当然记得。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的满嘴鲜血把迟瑞都吓蒙了,整个学堂里最沉静的小孩子,忽然就嚎啕大哭,边帮自己捂住嘴巴,边拉着他往老师办公室跑,一边还大声喊,先生,快来救救冯庸!冯庸要死了!!

      迟瑞看着冯庸,笑得眉眼弯弯的,“我那个时候真的吓坏了。”

      “我知道。”冯庸想了想,走到迟瑞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会,然后伸手牵住了那个人,“走吧,我们去看看萧先生在不在。”

      小家伙的手心长了一层薄薄的茧,蹭得迟瑞的手心有点痒,他不动声色地收紧了手指。

      来到萧先生的办公室的时候,却没有见到意料之中的人,只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正站在原本是属于萧先生的办公桌前,像是在收拾着什么东西。

      “你好?”迟瑞有礼貌地问道,“请问你知道萧先生去哪里了吗,我是他教过的学生,今日回来学校是特地过来看他的。”

      “你们……是子游的学生?”那个人笑着说,语气很淡然,“子游上个月走了,真遗憾,如果他知道他的学生还会回来看他,一定很开心的。”

      “抱歉。”迟瑞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

      瞬间变得冰凉的手忽然被另一只温热的手掌包裹起来。

      迟瑞抬起头,对上那双关切地看着自己的眼睛。

      “先生,那您是他的家人?”冯庸紧了紧手上的力度。

      “嗯,对。”男人笑着说,“我是他的爱人。”

 

7.

      冯庸在第二日清晨便坐上了回南京的火车。

      他只跟队里请了七天的假,已经延迟了一天了。

      那天早上,迟瑞去送了他。

      冯庸背着行囊,看着那双眉目含情的眼睛,笑着打趣,“哥哥你怎么了,怎么感觉好像我是去送死那样。”

      “别瞎说话。”迟瑞皱起眉,看着眼前已经长得比自己还要高的男人,嗓音温柔,“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冯家的产业我会先帮你打理着,你快去快回。”

      “哥哥,那我们现在算是什么关系啊。”

      迟瑞沉默着低下头,没有回答。

      他们之间有约定,冯庸此去南京,是去辞掉军中的职务,回来接管冯家所有的产业,冯家家大业大,他又是唯一的儿子,自然不能扔下全部的家业不顾。

      迟瑞在心里许诺,等他回来,就跟奶奶坦白一切事情。

      他们之间已经错过太多了。

      动荡年代那么多变数,他不想等到像萧先生那样死去了才认清自己的心意。

      他以后再也不想错过了。

 

      但他没有等来那个人。

      却在某天吃午饭的时候等来了一封信。

      那个时候军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每一个军人在第一次上真正的战场之前都要留下一封安家信,信可以写给你的父母,可以写给你的妻子爱人,可以写给你的孩子,总而言之,就是写给你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在战争里成功地全身而退,那么这封信就会还到你本人手上,任你处置。

      如果你在战争里壮烈牺牲,那么这封信就会送到收信人的手上。

      迟瑞跟冯庸相识二十三年,从来没有给对方写过信,毕竟住的地方不远,他们小时候又跟孪生娃娃那样黏在一起,后来稍长大些了,又互通心意,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看到对方,就更甭提写信了,连电话都顾不上打。

      想见那个人,就飞奔过去,撞在那人怀里。

      后来失去联系的那五年,冯庸似乎是铁了心地不跟自己联系,但是迟家的生意遍布天下,迟瑞有一个在南京的朋友,也会经常跟自己说冯庸的事。

      他第一次收到冯庸的信。

      但是这是一封安家信。

      这意味着什么。

      冯庸…牺牲了?

      过来送信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是太过操劳还是什么原因,他的眼眶都是红的,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破败的气息,他说,南京那边刚刚经历了一场大轰炸,所有的战斗飞机都要上天参与战斗,国军伤亡惨重,五架战斗飞机全部被击落,跌入海里,生死未卜。

      你看,我就说你没事的。

      只是生死未卜,又不是牺牲了。

      迟瑞把信递回去,手指有不易察觉的颤抖,“你把信收回去吧,他又还没牺牲,你把安家信给我干什么。”

      那位年轻的送信员的目光里似有怜惜,语气也低低的,“先生,我们有规定,安家信送出去,就不会再收回来了,冯庸哥的飞机是顶在最前面的,所以受到的攻击是最大的,他应该受了重伤,加上坠海,生还的机会几乎微不可闻,但他是一名很勇敢的战士。”

      迟瑞拿着信的手直直地垂下去。

      “哥哥,那我们现在算是什么关系啊。”

      我忘了回答你了对不对。

      我们是爱人。

      一人一次,打平了,我认输了,你回来好不好。

      先生,他们说冯庸死了,你们谁来救救他啊。

 

      这一个月里,迟瑞动用了手头上能动的所有的关系,利用了迟家在南京的所有的关系网,送回来的信息都是同一个——飞机坠海,生死未卜,已牺牲。

      以前几乎滴酒不沾的迟瑞,最近每日似乎都是泡在酒里的。

      喝醉了也不闹,就抱着个盒子笑,笑得眼角沁出了泪。

      不修边幅,烂醉如泥,绝望得仿佛下一秒就会腐烂在地上。

      迟老夫人见到迟瑞的时候,心里就是这个念头。

      那个时候迟瑞正拿着那封他现在都不敢打开的信,宝贝似的护在胸口,窝在书房的沙发上,右手拿着的酒瓶里,只剩下了半瓶。

      “瑞儿!”迟老夫人拄着拐杖走过去,声音又急又气。

      而坐在沙发上的人只抬眼看了一眼,便又把酒瓶子放到嘴边,一句话都没说。

      “你自己看看你现在都成了什么样子了,你的妻子还在这呢,不过是死了一个朋友而已,至于这么难过吗。”迟老夫人皱紧眉,语气里满是鄙夷和不屑。

      自从那次她心血来潮到书房给两个孩子送新做的糕点,却撞见了那肮脏的一幕之后,她就对老冯家这个孩子不太待见。

      他们家迟瑞可是个从小就被学堂先生夸赞的好孩子,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是冯庸带坏他的。

      迟瑞答应了她去跟沈家小姐见面之后,她就更加笃定自己这个想法了。

      她甚至跟下人吩咐过,要是老冯家的人过来,就一律说迟家最近闭门不接待外客。

      后来迟瑞答应自己成亲,她心里自然是开心的,那杯孙媳妇茶甜得入心入肺。

      再接着,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迟瑞跟沈凌雪成亲到现在已经五年有余了,怎么会一个孩子都没有呢。

      再到后来,冯老元帅仙逝,代表迟家去吊唁的迟瑞却消失了几天。

      于是才明白,当时嘴上说着已经断干净了的人,其实压根就没忘。

      “他是不是我朋友,您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迟瑞轻笑着说,眼睛里像上了一层薄薄的雾,看不真切,“我们都有过夫妻之实了,算哪门子的朋友啊。”

      “我……迟瑞!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你现在都这样跟我说话了吗!”迟老夫人厉声说道。

      “我平时清醒的时候已经做了您想要我做的那个迟家少爷,现在您连我醉着的时候都要管吗。”迟瑞笑着问,眼底的雾融成水汽,终于掉了下来。

      “你……”迟老夫人看到了迟瑞脸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神情,心里不免有点慌,“你要知道…奶奶这样是为了你好……你跟冯家那小子,不过是一时走错了路,走过了就好了。”

      “可是奶奶啊,我都走错了十八年了啊。”迟瑞的眼尾殷红,他攥紧手里的木头盒子,坚硬的角嗑得手生疼,“我都错了十八年了,我已经改不了了。”

      “……那你就打算自己就这么烂下去?迟家的家业不要了?迟家祖宗的心血不要了?你知道你爹当年……”

      “ 我知道您想要的是什么,但是在那之前,多给我一点时间可以吗。”手心忽然传来一阵剧痛,迟瑞低下头一看,才发现是木头盒子的角磕破了手心,鲜血慢慢地染红了掌心的纹路,看起来竟然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于是他又自虐般的把手心的伤口戳得更深些。

      再多给我点时间吧,等到我把骨血都剥出来,把那个人从心里剜出来,从骨头里剔出来,我需要时间。

      在那之前,我没有办法好好活着。

      “算我求你了,可以么。”

      迟瑞脸上挂着惨淡的笑,眼角还泛着泪,一眼看上去,竟恍然有几分那个人的影子。

      迟老夫人不忍心地点点头,离开书房之前忍不住开口,“那孩子家里也没别人了,你要是愿意,可以给他立块碑。”

      毕竟是看着长大的孩子,家里的人都没了,留下来的只有一封信。

      她低头抹了抹酸胀的眼眶。

      孩子啊,下辈子换个平稳的年代,投个普通的人家。

      别再那么傻了。

 

      迟瑞在第二天把信和木头盒子装进了保险箱里,锁上。

      那天晚上喝了足够多的辛辣液体,才醉醺醺地第一次踩入了那间新房。

      沈凌雪坐在床上,有点喜出望外地看着他。

      “你想要个孩子对吗。”

      我跟他什么都会有,就是永远都不会有孩子。

      “那就做吧。”

      不是你,谁都无所谓。

 

      红被翻飞,灯光昏黄。

      是谁把滔天的爱意压在血红的眼睛底下,又是谁把刻骨的深情掩在手腕的血肉模糊。

 

8.

      自从懂事以来,迟陆就知道自己的出生应该是不被期待的。

      虽然祖奶奶对他很好,无论他想要什么都会给。

      父亲对母亲也很好,他们俩相敬如宾,跟天底下恩爱的夫妇并无两样,就是太疏离了。

      而且父亲从来不进他和母亲的卧房里。

      这一点是迟陆自己发现的。

      他年纪小,心里藏不住事,那天晚上就问母亲,为什么父亲不是跟你进同一间房的。

      母亲脸上的表情很恬静,“陆儿,你父亲他需要有自己独处的时间。”

      迟陆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父亲身上经常会有莫名其妙的伤痕,手腕上面有道几乎入了骨的伤痕,他说是搬货的时候不小心擦到的。

      可是,那明明就是刀伤啊,而且刀刃应该还很锋利。

      为什么父亲要说谎啊。

      父亲太辛苦了,为了迟家的家业尽心尽力。

      而且听母亲说,他好像一直在找一个什么人。

      那个人的名字太普通了,所以他听过一次就忘了。

      当他长大了一点,便主动帮父亲分担了一部分的工作。

      慢慢地,父亲就带着他在店里教他做生意。

      迟陆有段时间觉得很辛苦,他既要忙店里的东西,还要每日听父亲讲很多有关打理店铺方面的经验。

      他有时候会想,为什么一定要现在说呢,不能晚点才讲吗,我们时间不是多得是,为什么非要那么着急。

      祖奶奶去世以后,父亲挺直的脊背好像一下子就塌了下来。

      病起如山倒,他一下子卸了全部的心力。

      母亲每日都费尽心力熬各种药汤,父亲也照单全收。

      只是还是一日一日的消瘦下去。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开始蒙上灰白的雾。

      迟陆有种他下一秒就会消失在眼前的错觉。

      父亲没有讳疾忌医,甚至一直都很积极地治疗,但是为什么,他看起来会有一种隐隐的期待。

      期待什么。

      死亡吗。

 

      父亲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走的。

      他那天喝了一大碗粥,还破例地吃了一块绿豆糕。

      他让迟陆到他房间里的保险箱里给自己取来了一封薄薄的信和一个木头盒子。

      安静地看完了信,又让迟陆帮自己把盒子里那根项链戴在脖子上。

      迟陆看清楚了,那是一个绿色的坠子,青翠欲滴,看得出来是上乘的好翡翠。

      然后他安静地躺在摇椅上,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母亲并没有想象中的情绪波动,她红着眼眶,擦掉眼角的眼泪,“把他葬在那人的旁边吧,他都苦了半辈子了,死了以后就别把他禁锢在那里了。”

      迟陆不明白母亲说的什么,但是他还是乖乖照做了。

      下葬的时候他看了一眼旁边墓碑上的名字,对那个看起来甚至有点普通的名字看起来不知道为何有种莫名的熟悉,可是他忘了自己是不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或者是听到过了。

 

9.

      迟陆成亲的时候,迟府上上下下都很热闹。

      迟家新的主人,自然有很多的人想要来蹭一点光。

      新郎在门口接待宾客是传统,迟陆对着一张张笑脸笑得脸都快要僵掉了的时候,人群里有个人忽然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个男人高瘦清癯,脸上的五官不算突出,但组合起来特别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亮得发烫,他走到自己面前,有礼貌地问,“迟先生在吗,迟瑞迟先生。”

      “抱歉,家父已经去世了,您是家父的故友吗。”迟陆虽然有点奇怪,但是还是笑着回答。

      什么时候父亲有这一号朋友了,怎么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也没见过那人出现过在自己的家里。

      “不,我不是他的故友。”男人愣住了,然后才回答,嘴角又泛起淡淡的笑意,眼睛亮得像是在发光。

      然后转身就要走了。

      迟陆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他就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直觉跟他说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于是他开口叫住了那个人,“今天迟府迎亲,先生既是家父的故友,不留下来喝一杯清酒吗。”

      男人回过头,逆光里的表情看不真切,但是声音里却是带着笑意的,“不了,我赶着去见我的爱人,不喝了。”

      “祝你们百年好合。”

 

10.

      男人跟年轻时一样瘦得过分,身上的藏青色长袍晃悠悠的,似乎下一秒就能被风吹倒。

      他靠着那个冰冷的墓碑,又看向旁边那块写着自己的名字的墓碑,底下的落款是,挚爱之人,迟瑞。

      那个人还真是古板老土之极了。

      冯庸感受到身上的热度慢慢散去的时候还在想。

      哥哥啊,你说,与子同穴,咱们俩算不算也是百年好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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